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10日至9月16日,县委第九轮第八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1年1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县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院党组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了巡察反馈意见。党组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县委对我院开展巡察,是县委对我院党组及全院工作的全面“政治体检”,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我院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反馈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为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我院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项力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相关同志分别承担具体业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措施落实以及资料归档、材料起草上报等工作。
(三)建立清单台账,完善长效机制
我院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八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我院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制定完善了周一例会学习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周一例会学习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规划》,明确了学习篇目,坚持每周例会学习和每月中心组集体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精髓要义,持续强化班子思想理论武装,全面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思维层次和工作能力,以理论指导谋划全院工作大局;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领导带头学、全院集中学、个人自学、线上线下学,第一时间编印了《镇安县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学习资料汇编》《党组中心组学习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汇编,购买发放了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等书籍8册,集中开展了政治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并制定详细学习计划,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和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改革开放史讲座,持续强化干警思想理论武装,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提升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关于“履行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按照全省法院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双进”专项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审判管理工作要点》,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高水平司法、创造高品质服务、促进高效能管理,建设高素质队伍,奋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进一步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转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入额院庭长办案的规定(试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司法人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为各类司法人员全面正确履职提供规范指引,有效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三是严格审限管理,制定了《镇安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限管理的通知》,严格规范对延长、扣除、中止审限案件的审批,凡不符合法定事由或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同意变更审限,全面加强对超出法定审限案件的跟踪督办,防止案件扣除审限后被长期搁置;四是扎实做好发改案件评查工作,提升案件质量,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重点评查、案件常规评查,对评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院通报,制定《镇安县人民法院发改案件“一评一析三罚”办法》,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
3.关于“领导班子合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为增强班子凝聚力,已召开民主生活会3次,组织生活会1次,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班子合力;二是完善《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提高党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三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根据省委指导组、市中院反馈线索,以及干警个人自查事项报告情况,克服“老好人”思想,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要求,召开党组会议,按照“第一种形态”处理到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初扎实开展“聚心气提士气扬正气促发展”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规党纪,“三个规定”和法院系统关于工作纪律的规定,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二是制订了《镇安县人民法院值周检查制度》、《约谈提醒制度》,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组织政工、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在院值周领导的带领下,对机关各部门作风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针对六大顽瘴痼疾扎实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的干警,加强教育,改进工作。在作风建设上,院领导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作风建设无小事,我院将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法官队伍。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公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管好公车、公款、公物,加强经费支出和差旅报销审核把关,规范财务支出管理,严防违规支出,加强廉洁教育、警示教育,促进干警自觉养成讲规矩、守纪律的习惯;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今年的工程建设项目、重大物资采购等重大事项由党组会进行集体决议,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严格遵守招标采购制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破解党建与审判执行“两张皮”问题,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结合实际出台《加强和改善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党组书记讲党课等活动,推动党建工作不断走深走实;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强化党组书记、党委书记、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观念。建立党建例会制度,将党建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加强对党建工作的研究、指导和考核;四是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制度,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党员活动日”等组织制度。
7.关于“选人用人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院进一步严肃选人用人规范,坚决杜绝程序瑕疵,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坚持“三重一大”,对人事调整严格执行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杜绝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决策之上。2021年以来,为解决基层干警轮岗交流少的问题,经院党组会议研究三批次对20名干警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加大基层干警的培养;三是修订完善了《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举办书记员技能测试2次,晋升等级1人,对2020年新招录的5名聘用制书记员确定职务等级。为提升书记员能力素质,选拔优秀书记员1人参加全省法院书记员培训。
8.关于“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司法,司法为民。2021年3月以来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国法,从思想上筑牢纪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二是认真履行班子成员主体责任,2021年初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到岗,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制订了《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适用范围》、《一案双查工作实施办法》、《镇安县人民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在政法队伍教育活动中,我院扎实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对顽瘴痼疾处理的干警,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相关情况,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广大干警,引导广大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9.关于“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统一思想。再次召开党组会对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和县委的要求,将思想统一到整改落实上来,吃透问题实质,要求做到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教育,行动上自觉,落实上高标准,全院上下同心同向、齐心协力,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及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我院落地生根。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坚持“学思践悟”,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三是转变作风,在整改落实上下功夫。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查摆当前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梳理细化问题清单,针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通过以“学”促“改”,有效推进全院作风转变。
(四)脱贫攻坚方面
10.关于“帮扶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县法院驻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纪律制度》《县法院驻村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纪律制度》,严格驻村考勤,驻村日志做到日事日记,认真开展走访脱贫户,查看住房、饮水安全,了解产业发展,动态监测边缘户等,督促包扶干部联系原包扶对象,了解脱贫户家庭情况,帮包扶干部慰问脱贫户并送慰问品。
11.关于“帮扶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光伏电站两个村集体经济体运转,村公共管理事务得到有效运转,同时脱贫户相应获得收益。挖掘多名致富带头人,在村人员主要以家庭种植、养殖为主,形成中药材、红油香椿、养牛、养猪、养鸡等大、中、小户分散分布为主体特色的家庭产业格局。驻村工作队针对门里村集体经济弱小、产业以家庭大小梯次分布、村貌山上山下距离较远等实际情况,开展针对性帮扶措施,宜工则工、宜养则养、宜种则种,因地制宜,分门别类制定帮扶措施,达到最优帮扶效果;二是制定了《门里村2021年产业发展规划》和《门里村2021年度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工作计划》,对2021年发展畜牧生产、中药材种植、香椿作出了安排和规划,完成2021年度光伏电站带联贫困户公益岗收益分红。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继续以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铁的纪律抓紧抓实整改工作,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一是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反思,深刻检讨,汲取教训。
二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考核奖惩体系,做好述职述廉工作,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抓早抓小,防止苗头铸成错误,小错酿成大祸。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一案双查”,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失职失责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常态化正风肃纪。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做起,从小事、具体事抓起,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办公用房、“三公”经费开支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4-532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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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安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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