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4日至9月15日,县委第九轮第七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及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1年1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局党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诚恳接受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警动员,以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推动镇安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通过及时召开党委会、局务会、民主生活会、全体民警大会等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系列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重要训词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镇安县委巡察工作办法》《县委第九轮第七巡察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的反馈意见》,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全县公安机关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务求实效。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了《中共镇安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及时传导压力,落实整改责任,将反馈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局党委书记通过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廉政约谈,督促各责任人落实问题整改,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三是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县委第七巡察组的反馈问题,我局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政治理论学习。通过党委会、局务会、周例会、民警大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网上课堂”学习平台,网上网下同步学,集中学与自己学相结合,确保政治理论学习入耳入脑入心。截至目前,党委中心组学习18场次、局务会11场次、周例会22场次、民警大会学习8场次,“网上课堂”学习9场次;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干部作风纪律整顿警示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碰撞式、互动式、案例式学习,提高学习实效,不定期抽查检查和督导局班子成员及各所队室学习园地、学习计划、学习笔记。截至目前,共检查局班子成员及各所队室负责人6次,检查学习园地、学习计划6次;三是强化考核评比。把“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进行考核通报。同时印发了《镇安县公安局关于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通知》(镇公政字 〔2021〕15号)对“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任务不达标的,设置了限制奖励的规定,在全局上下积极营造踊跃学习的浓厚氛围。累计运用学习积分“限定项”,3名拟受表彰奖励的民警被取消资格。
2.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自2021年2月起,所有党委班子成员在每一次的党委会上均充分发表意见、观点。目前,集体决议决策已成为常态,党委班子功能和权威得到充分发挥;二是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节约支出,争取资金,分阶段做好债务偿还。目前,已制定债务清偿方案,每年按计划清偿债务;三是强化团队和协作意识。强化政治思想教育,引导民警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通过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共识、团结队伍、增强活力。1月29日、4月13日,先后两次召开了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做了自我剖析,并逐人依次提出了批评意见,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良好效果。4月29日、7月8日先后两次召开学习研讨交流会,不断提升班子成员、所队室负责人政治意识和党性修养,为扎实推进公安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四是强化党委会议精神落实见效。各班子成员、所队室负责人躬身示范抓落实,教育引导各警种部门迅速将局党委会议精神落地落细。截至目前,政工监督室、指挥中心对重点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2次。各所队室上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信息10余篇。强化督促提醒和督导检查,局督察大队针对每一起局党委的工作部署都开展督促提醒,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督导检查,并定期下发督察通报,让各所队室落地落细落小成为全警工作作风转变的新常态。截至目前,局督察大队、监察室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3次,提醒谈话2人次。
3.关于“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强化忠诚意识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办案民警攻坚克难,严格收集证据线索,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做好扫黑除恶、“食药环”和秦岭“五乱”等案件侦办和线索核查;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在肃清周永康、赵正永流毒以案促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抓差补缺,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三是完善台账资料。通过完善档案台账、对照自查、研讨交流等方式,洗涤灵魂,清除灰尘,确保问题清零销号,以案促改取得实效;四是突出齐抓共管。银行、通信等部门协作,通过召开联席协商会、研判会等形式针对诈骗案件进行靶向施治,围绕关键环节、症结,建立健全汇款提醒报告机制,如重点人群转账汇款时进行提醒,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在银行柜台、ATM张贴“民警提示贴”200余次,召开研判会2场次;五是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开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净化社会风气。2021年初至今,共查处涉赌案件30起涉案人员120余人。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数额较大严格执行转账,禁止付现金。此项工作已严格落实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严格报销审核,票据报销必须附相关票据单据。严格开支审批,个人负担的费用坚决不能报销“充账”,坚持做到实报实销。目前,所有票据报销均有正式发票和相关清单,并严格执行“三级把关”审签制度;三是坚决杜绝会计、出纳“一肩挑”,建立监督长效机制,防止账目不清、出现问题;四是严格财务报销制度,各所队室负责人严格把关,警务保障室依纪依规严格审定票据,查阅相关材料,做到实报实销。
5.关于“漠视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案件侦办。积极开展积案攻坚和“云剑-2021”专项行动、“断卡”行动等打击治理工作,2021年以来,共抓获各类侵财类犯罪嫌疑人47名,破获侵财类案件139起,挽回群众损失36万元,用实际行动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二是争取理解支持。局长、分管领导、刑侦大队、反诈中心负责人耐心给受害人详细解释部分诈骗案件侦办的过程进度及存在的诸多掣肘因素,争取受害人的理解支持,消除了隔阂误会;三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宣传政策、座谈调解、经济补偿等方式,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纠纷。对于确有“冤情”的群众,及时申请国家赔偿和经济补偿,并要求上访族中书写息诉罢访承诺书,彻底化解风险隐患。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指导,规范支部工作。下发了《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建工作要点》《2021年党建目标任务清单》《党委班子成员联系支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强化对各支部的业务指导;二是适时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结合工作督导检查,督促提醒各基层支部强化印章管理、严格文头使用、规范资料收集等,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强化支部政治业务学习,确保学习取得实效。截至目前,电话提醒、微信督促50余次;三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督促党委班子成员过好党内政治生活,按时参加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为党员民警上好党课。主要领导为全体党员民警上党课3次。教育引导班子成员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两个思想武器,自我批评要一针见血、实事求是,批评他人要开诚布公、不遮不掩。截至目前,召开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3次;四是强化党员日常规范管理。督促工作关系变动的党员干部做好组织关系转移,强化党的组织领导,督促各支部抓好退休民警党费收缴工作。同时,对于长期不愿缴纳党费的退休党员予以组织处理。督促各基层所队支部积极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及时给党员民警评定格次,对评选出优秀党员民警及时报县局党委和县委机关工委表彰奖励。
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镇安县公安局干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运用,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努力推动警力下沉。印发了《关于增加派出所警力配置的通知》,并督促各所队室严格落实执行;二是新招录民警分配至基层派出所。新招聘的辅警分配至各基层所队;三是强化“三定”方案学习和贯彻执行,严格配备领导干部,凡没有领导职数的,坚决不予超范围、超职数配备,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四是规范辅警招录及日常管理。严格辅警招录,对照辅警招录条件,做好拟招录辅警政审,坚决将“问题”辅警排除在外,切实纯洁优化辅警队伍。2021年起,新招录的辅警,全部严格落实了“五级”审批制度。强化辅警日常管理,要求各所队室,抓好本单位辅警管理,强化养成教育。与辅警使用单位签订责任书25份;五是强化队伍养成教育。在民辅警日常养成教育上下功夫,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严格纪律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民警党性修养和纪律作风,引导民(辅)警严格约束个人言行,做到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加强民(辅)警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密切关注民警思想动态和苗头动向,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8.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3月1日、3月15日先后两次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实了各警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及时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时序表》等台账资料,让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举措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落具体;三是坚持定期检查,结合季度党委书记点评,局党委书记指出班子成员《纪实手册》填写存在的问题,立即纠正代写或廉政谈话由工作安排代替的问题;四是积极开展廉政教育,继续坚持周一例会制度,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市、县纪委提供的典型案例,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围绕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及时开展节前廉政谈话,通过收看廉政教育片、廉政内容学习、廉政谈话等形式,提高全警廉政教育水平。2021年来,我们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先后播放《蜕变的灵魂》、《贪欲之祸》、《堕落的新星》等警示教育片4次,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民警心灵深受启迪。
9.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腾挪、合署办公方式,及时整改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累计腾退办公用房、值班室20余间,合署办公50余人;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标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长期坚持;三是压实整改责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各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局警务保障室对全局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要求全体报账员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确保各警种部门账务、数据真实、票据一致。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规定,一律转账支付,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大额支出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坚决落实预决算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脱贫攻坚方面
10.关于“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帮扶干部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深入群众、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情、谋实招,讲实干、求实效;二是认真传达上级扶贫政策、及时传达至每一名帮扶民警。采取多种措施传导责任压力,督促帮扶民警扎实开展帮扶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旧房腾退政策,同时也要区别对待困难群众的特殊情况。
11.关于“帮扶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村产业脱贫工程领导小组,负责产业的规范和组织实施,确保产业发展有人管、有人推进;二是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引导产业协会、产业大户、私营企业、农村致富能手积极参与产业投资,共同推进产业发展;三是因地制宜抓提升。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已于2020年将油用牡丹产业用地转换为烤烟产业用地。通过产业转换,群众增收致富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建章立制促长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认真研判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各警种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堵塞漏洞缺陷,及时固化针对性强、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防止问题重复反复,确保长久管、见长效。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是规范管理抓队伍。各警种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导,聚焦公安队伍“四化”建设为目标,在政治建警和全面从严治警上下功夫,坚持严字当头、严抓严管,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整治顽瘴顽疾问题,营造忠诚可靠、风清气正、担当有为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
三是拓展成果促工作。积极督促各警种部门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拓展巡察整改成果,以优异工作成绩体现巡察整改效果,切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反诈app推广宣传、秦岭“五乱”整治、枫桥派出所创建和扫黑除恶斗争等各项重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果落实促进队伍作风转变,进而推动整体公安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5322404
邮政地址: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青槐社区政法小区711500
电子邮箱:184473098@qq.com
中共镇安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上一条:中共镇安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镇安县融媒体中心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