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3日至7月10日,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1年1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从实从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立行立改。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主动认领巡察反馈意见,并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九轮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时限,实行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整改落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县城管执法大队、各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口负责,各股室(中队)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扎实落实整改。局党组带头落实整改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从自身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动态管理,挂账销号,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定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定期研究推进制度,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四个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理论学习的首要政治任务,利用周一例会加强学习,推进理论学习制度化和常态化。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周一例会、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对班子成员、党员干部“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全面、六大纪律、六稳六保”等基本常识进行补课学习;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深入学习贯彻中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及时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做到学思用相结合、知信行相统一。深入调查研究,聚焦城市管理长远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党组班子成员定期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开展调研,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与城市管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明显、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年初根据工作需要,在充分征求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广泛听取班子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上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党组成员在班子中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提升工作能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的能力。二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健全专家论证、法律咨询、风险评估决策机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着力防范和化解各类决策风险,确保市政、园林等各类项目规划科学合理。二是进一步完善日常考核检查机制,夯实路段网格责任,充分发挥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监督考核作用。已将实施的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纳入商洛市全域污水垃圾PPP项目(镇安县)范围,签订了项目合同。三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纪意识,从思想深处切实增强规划执法和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快治理存量违法建设,坚决遏制增量违法建设,着力形成防控和治理违法建设长效机制。建立了“分区域、定人员、定职责、日巡查”制度,对规划执法监管和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对近五年来超规模、超审批建设进行全面核查,对未处理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理,对未收缴到位的120余万元罚没款进行催缴。
3.关于“对巡察巡察整改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精神,充分认识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与县委同心同向、同频共振,确保县委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米粮垃圾处理场建设用地手续已取得省林业厅批复。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认真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按照节点做好廉政谈话和重点岗位廉政风险提醒,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用权意识;二是中层干部个人亲属在所管理领域搞特殊化问题排查整改到位;三是自收自支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账户正在合并,相关人员退休手续已办理;四是严格落实市容、环卫、市政园林精细化管理标准,对群众反映的占道经营、垃圾桶乱放、污水直排、市政设施破损等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市容环卫类问题立即解决到位,设施维修类问题3个工作日内解决到位;五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决定,按照规定执行单位财务公开制度;六是加强执法车辆管理,严禁乱停乱放,县城管执法大队无牌车辆已按有关规定报废处理。
5.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严格公用经费列支管理;二是对2017年以来超范围列支的环卫工人慰问金正在追缴;三是违规报销职工生育保险问题,经查因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生育保险,2016年4月5日单位女职工谭某生育二孩致使住院费用无法报销,根据县医保局等部门转发的《商洛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镇医保发〔2019〕31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按60%比例报销该同志生育住院费用4500元,该同志符合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四是规范管理使用车辆,严格实行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压缩车辆运行成本。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虚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签订党建年度目标责任书,强化党建主体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责任体系。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工作格局,坚决纠正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二是严格按照《党章》、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17〕5号)规定,依据年度新调整工资标准核算党费数额,三名退休困难党员所欠党费已补交到位;三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以对党忠诚、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程序规范新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召开支部党员会、党组班子会对2019年2名科级干部的处分进行宣布,形成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震慑作用。认真学习并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及时召开支部党员会议、党组班子会议,对党纪处分决定进行宣布。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已按照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制定党员学习计划,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8.关于“干部聘用与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已按时发放,2021年住房公积金计划2022年元月补缴。2021年采取笔试、面试、集体研究等办法重新招聘16名协管员;二是2021年对环卫股、法制股负责人进行了调整。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制度、内勤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约束,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抵制和打击日常不和谐言论,弘扬干事创业正能量,切实运用日常考核奖优罚劣,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激情。
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及党组书记紧紧围绕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安排,扎实做好节点廉政谈话、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工作切实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干部日常监管;二是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切实教育引导党组班子成员树牢党要管党、全面治党的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压实其他副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开展工作。
(四)脱贫攻坚方面
10.关于“驻村帮扶工作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入户帮扶工作,对帮扶档案进行了规范完善、管理。按照要求调整单位正式干部驻村帮扶,对帮扶工作态度不认真、入户不经常、措施不完整、填写不规范、慵懒散慢虚问题进行了整治,同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驻村帮扶行为,对因作风漂浮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追究帮扶干部责任。
三、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下一步,县城管局党组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继续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对标对表,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工作中。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局党组班子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强化履职担当、责任担当,注重差缺补漏、补齐短板,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二)持续深化整改,坚持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扣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作为、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巡察整改见底到位,确保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持续巩固已有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及时整改落实。
(三)坚持统筹兼顾,抓整改促提升。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整改问题为动力,提振精气神,纠正错误偏差,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4-5322965
邮政地址:镇安县城市管理局(镇安县文卫路)
电子邮箱:504149753@qq.com
中共镇安县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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