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县委巡察办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6-07 15:06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29日至2020年1月10日,县委第八轮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了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2020年10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改合力。为切实加强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唐孝鹏同志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党支部统筹协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确立整改目标。根据第一巡察组指出的4个方面9个问题的不同表现,大队建立“三个清单”,把提高政治站位放在首位,明确整改目标,把整改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扎实搞好整改。

(三)严格督导检查,营造良好风气。大队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建立全程督查工作机制,对整改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及时反馈通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问责,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同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将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全县公安交管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

二、坚守底线思维,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目前第一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周例会学习制度》,每月开展不少于4次集中政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要求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县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夜校学习和县公安局组织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集体学习,并对应知应会的理论知识进行抽查检查,必要时进行试卷测。确保学深悟透、知行合一。

2.关于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二是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大胆管理、使用干部,管事又管人,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执勤执法不规范、辖区交通秩序混乱、交通事故频发的中队或者民辅警及时给予通报批评或处分。

3.关于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进一步规范、明确执法主体,对个别中队无正式授衔民警的,已及时上报县局党委予以调整;二是全面落实“四个必须”和“三个当场”的要求,全面使用“商洛交警执法办案系统”,实现所有案件入网办理;每月对已办结的所有案件进行”一案一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全部推行了申请材料四个减免,降低了部分收费项目;建立了远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和盛世丰达车辆技术检测社会化机动车管理站,实行车辆查验和审验“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建成了小型汽车全科目社会化考场,小型汽车驾驶证从考试到制证全部在本县完成。本县可办理市内二手机动车过户、挂牌。摩托车驾驶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各考场严格执行县物价部门登记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且在培训和收费项目上均采取学员自愿原则,不与考试强行挂钩。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4.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大队主要负责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交管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年度党建工作规划;二是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每月召开支部会议专题讨论党务、队务工作安排,坚持程序规范的、经常性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是加强积极分子培养,2020年以来已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名;四是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标准足额缴纳党费,所有党员(包括退休党员)党费已经按照工资标准重新核算、如数补缴。

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抓得不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干部管理和考核制度,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所有辅警招录一律报送县公安局审批,严把辅警质量关。二是大队班子成员带头,各所、室、中队负责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建立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每月定期深入各中队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了解中队及民警存在的问题及困难并及时予以解决。三是重点整治粗暴执法、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变通执法等顽瘴固疾,不断规范执勤执法行为。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6.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队结合交管工作岗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对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目标责任书》对所有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强化执纪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

7.关于违纪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巡察组立巡立改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申相关政策和纪律,对不符合规定发放的奖金补贴福利已于2020年3月底前全部追回;二是严格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标准和审批报销程序;三是成立了大队工会,未按标准缴纳的工会会费已如数补缴;四是大队于2020年5月实行会计、出纳分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堵塞财务管理漏洞。

(四)脱贫攻坚方面

8.关于学习脱贫攻坚政策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队及时组织全体帮扶民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和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融会贯通并指导帮扶工作实践。

9.关于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大队按照立巡立改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驻村扶贫考核制度,严禁片面强调下乡次数和驻村天数,搞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量化细化产业项目和争取资金等刚性指标,夯实帮扶责任,注重帮扶成效。

三、建立常态机制,确保巡察整改行稳致远

下一步大队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把巡察整改巩固融入日常公安交管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不断深入,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公安交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一)进一步抓整改巩固。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大队领导班子必须带好头,以身作则,做好表率。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配合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充分调动全体民警、辅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大队将本着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全县公安交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镇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4-5322015 0914-5339672

邮政地址: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镇安县岭南路130号)711500

电子邮箱:zhenan1258@163.com

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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