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镇安县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统一安排的7个领域专项整治基础上,新增营商环境领域,形成了“7+1”专项整治模式,并通过“十个一”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召开一次动员会议。镇安县纪委将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及时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传达学习省、市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专题研究专项整治工作。
制定一个工作方案。聚焦省市巩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压实责任,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明确”。
组织一次公开承诺。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用线上线下联合出击,组织8个领域牵头部门,围绕本领域专项整治如何实施、将达到什么效果,并结合“四治四提”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面向社会做出电视公开承诺,广泛接收群众监督。
开展一次调研督导。每半年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开展一次实地调研督导,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对推进缓慢、自查问题不全面不彻底、整改问题不扎实的部门严肃问责。
自查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各领域牵头部门要及时召集参与单位对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对照整治重点列举任务清单,扎实开展自查,分别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通过信访举报、自查发现、监督检查、巡察移交等方式,广泛摸排问题线索,严肃查处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针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总结一批经验做法。对专项整治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完善,形成经验材料,提升专项整治的影响力;并在县级门户网站开设“专项整治专栏”,公布举报方式、宣传整治进展、发布整治成果及先进典型事迹。
修订完善一批制度。按照边整改、边总结、边建设的原则,认真查找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不足和弱项,及时总结漏洞和不足,完善修订相关制度,固化专项整治成果,提升整治效能。
开展一次考核评比。专项整治结束后,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领域工作情况进行集中考核评比,并将结果纳入镇办、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形成比学赶超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对工作认真负责、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推荐县委进行表彰,切实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促进专项整治常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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