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部署和市委要求,2019年6月4日至6月30日,四届市委第八轮省市联动专项巡察组对镇安县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2019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县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情况
镇安县委始终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突出政治整改、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反馈问题、压实各级责任,明确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安排部署。县委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接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对镇安县开展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后,县委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委、市委巡察组整改要求,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问题研究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全部认领,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二)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相关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秦岭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察督办组、纪检监察组3个专项工作组。制定印发了《镇安县落实市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分解阶段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建立了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具体负责、县秦岭办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督导检查的联动整改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
(三)聚焦反馈问题,全力开展整改。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照市委专项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对所有问题实行“一个具体问题、一名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套整改措施、一抓到底推进”的“五个一”整改推进方法,将整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领导、到镇办、到部门、到时限。坚持全面改与重点改相结合、立即改与持续改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解决老问题与整改新问题相结合,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台账不销号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为加强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印发了《关于报送市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有效进行统筹协调,确保问题整改工作按阶段稳步推进。目前,市委第八轮专项巡察组反馈的6大类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2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4个,正在整改2个。
(四)深入督导检查,确保真改实改。为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真改实改、高效推进,县巡察整改工作纪检监察组严格对照整改工作台账,紧盯整改准备和集中推进两个重要环节,坚持专项督查和突击督查相结合,全面了解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和整改工作质量,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逾期未整改到位,出现整而未治、禁而不绝、虚假整改等问题的,从严从重从快进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推进整改任务全面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部署要求情况
1.政治站位不高
反馈问题:巡察发现,2014年5月至2018年7月,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环保议题不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学习和传达贯彻次数少。从对23名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的测试情况看,有7人不能准确回答“青山保卫战”内容,23人不能准确回答“蓝天保卫战”和“碧水保卫战”内容,反映出学习不经常,对当前开展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四大保卫战”内容未准确掌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学习计划,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坚持把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2019年以来,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分别研究生态环保议题6个、14个,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倒逼全县各级各部门把秦岭生态保护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二是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坚持把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年底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对标对表检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整改落实。三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门户网站、广播电视以及各类会议的形式,广泛宣传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增强环保意识,凝心聚力共同打赢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大保卫战。
2.宣传氛围不浓
反馈问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层层递减,镇办和农村的宣传氛围不浓。全县15个镇办中13个镇办的集镇、村庄及公路沿线没有相关宣传警示标语,基层群众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比较淡薄,破坏环境的现象时有发生。15个镇办中均发现有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现象,人居环境“脏、乱、差”的问题还没有根治,群众参与环保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暗访发现,县第二小学门前附近有群众将生活垃圾倒在河道里,沿途居民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并流入县河,对县河造成污染。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各自职责。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县电视台、手机台、镇安宣传、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媒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宣传,及时报道各单位、各镇办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动态,有效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目前,各网络媒体报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信息100余条,其中镇安电视台、手机台报道信息37条,各微信公众号报道信息43条。三是以“2月2日湿地日”、“4.30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宣誓活动”和“6.5环境日”等活动为依托,制作发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策宣传页、宣传读本3000多份。在城区和各镇村主要交通道路口设置了宣传标语和宣传牌,制作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牌170多个,文化墙200多平方米,户外标语、固定横幅130多条(幅),并利用村、社区“曝光台”曝光反面典型,通过院落会、小组会广泛开展宣传,有效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四是对县第二小学门前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由城管局派专人监督检查,并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对“沿途居民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并流入县河,对县河造成污染”问题,已完成污水工程设计,并上报投资计划。
(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以及我省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
3.规划编制出台不到位
反馈问题:2017年1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2017年9月《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扩护整治工作方案》《商洛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8—2025年)》和《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方案》相继出台后,《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各行业专项规划、《镇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未出台实施,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保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镇安县水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镇安县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初稿已完成,待省市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土保持《专项规划》出台后,我县进一步修改完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印发。二是《镇安县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初稿已完成并报市资源局。三是完成了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及县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发展等8个专项规划(讨论稿),待省市规划出台后印发。
4.镇村治理设施配备滞后
反馈问题:全县15个镇办中12个镇污水管网未建成,存在污水直排现象。县城污水处理未实现全覆盖,雨污分流不达标,污水直排县河,污水处理量过小。偏远山区农村垃圾转运车辆少,农户居住分散,收集难度大,转运不及时。米粮镇界河村5组河道旁长期露天堆放生活垃圾,无垃圾箱收集及垃圾车处理。米粮镇界河、灵龙、七里峡、米粮川和熨斗五个集镇污水处理厂未建成投入使用,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河道。
整改情况:一是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已完成,投资40余万元对城区28处污水管网破损问题进行了维修。二是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已开工建设垃圾资源化处理站22处、污水处理站42处。目前,全市实行集中打包垃圾污水项目,市污水处理PPP项目已完成招标。三是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已筹措1000万元资金配建镇级垃圾填埋场,配置垃圾收集车150辆、垃圾桶等基础设施,建立农村垃圾处理运营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四是米粮镇界河村5组河道旁长期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已清理。五是米粮镇界河、灵龙污水处理站已建成;七里峡、米粮川、熨斗等3个集镇污水站建设已纳入市PPP项目统一实施。
(三)党委、政府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
5.压力传导不到位
反馈问题:一些项目建设中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批把关不严,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未纳入部分项目建设的先决条件和审批准入程序,“未批先建”“先建后批”或“边建边批”问题突出,重发展、轻环保的观念没有根本扭转,履行环保责任还存在“上热下凉”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的现象。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镇安县的“陕西翰鼎石业有限公司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部分生态环境治理措施未到位”的问题,以及“陕西华仁矿业有限公司罗长沟尾矿库既是头顶库、也是浆砌石排洪系统,未完成隐患治理”两个问题被挂牌督办。项目谋划和建设中有“GDP冲动”和“速度情结”,塔云山旅游景区索道工程在林地使用手续未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启动建设,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存在“边建边批”的问题。去年以来全县有9名干部因履行环保职责不到位、监管工作不力受到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其中科级干部5名。
整改情况:一是陕西翰鼎石业有限公司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完成了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二是陕西华仁矿业有限公司罗长沟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已治理到位,并销号。三是塔云山旅游景区已将所有行政审批手续上报省政府审定。四是县秦岭办转发了省市《关于规范秦岭区域项目审核流程的通知》,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镇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法规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尽量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五是严格执行《商洛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了《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不断压实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加强项目审批过程中的执纪问责,坚持杜绝“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问题。
6.工作力量薄弱
反馈问题:县秦岭办机构确定的2名专职、2名兼职人员没有到位,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没有编制、没有人员、没有经费保障。省委环保督察提出“县级成立环境应急、土壤及固废管理机构”的意见建议未落实成立。318名县镇村三级秦岭生态网格员、308名村级河长,村级网格员和河长没有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日常巡查、上报和督办任务责任落不实,农村的小支流没有落实河长。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规范管理挂牌机构,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本次事业机构改革,市委编委同意设立镇安县秦岭生态保护中心,事业性质,副科级规格,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5名,设主任领导职数1名,隶属县发改局管理。二是县财政局已于2020年5月28日下达县发改局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镇安县生态环保网格监管运营经费和网格员工资支出。
(四)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
7.监督执纪问责不严厉
反馈问题:从县纪委2014年以来查处的108件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线索来看,主要是群众信访举报、上级交办或者部门移送,主动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较少。2014年以来,全县查办的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中,实施责任追究17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32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科级以上干部12人,占9.1%,其余为农村干部和普通党员干部。镇办纪委查处生态环保领域案件44件、党纪政务处分95人,县环保、水利、国土、农业、林业等职能部门纪检组查办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2件3人。全县15个镇办纪委中,2019年以来只有3个镇办查处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案件。
整改情况:一是县纪委监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后召开7次专题学习会、6次研讨会,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监督政绩观,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选派2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市纪委培训,组织全县纪委系统干部集中培训3天,着力提高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工作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商洛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制定出台了《镇安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不断压实各行政主责部门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严肃执纪问责,对受理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规范处置、迅速核查。2019年以来,累计查处生态环境领域案件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人,其中科级干部7人。五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挖掘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线索,梳理问题线索3条,并由县纪委直查直处。六是2019年市委专项巡察以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期3件6人。
8.职能部门监管有缺失
(1)反馈问题:河道乱挖乱采问题未根除。月河镇境内旬河沿线郑家庄3处沙场整治不彻底,通往砂场的5处便道上有新堆放的粗沙料,其中一处采砂设备拆除了还在河道原地堆放未运走,随时都有可能恢复生产。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月河境内旬河沿线的砂场全面取缔,采取联合执法,对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河道面貌焕然一新。二是加强日常执法监管,从严打击河道乱搭乱建、乱采乱挖行为,不断巩固和完善整治成果。三是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制”,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确保河道生态环境安全。
(2)反馈问题:农村乱占乱建、批小建大、一户多宅问题比较突出。永乐街道办事处木元村一组3户村民王纳、谢辉耀、郭燕,在同院内各自建房4间2层,共占地2.1亩,无建房审批手续,自然资源部门以罚款2万余元代批。全县摸排的2家企业违法建筑,均为未批先建问题,8户农户违法建筑为建房超面积占用土地和未批先建问题。2014年以来全县共搬迁17523户,其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059户,旧宅基地腾退7824户,占44.6%。庙沟镇五一村在未取得土地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挖山体回填河堤作移民搬迁点用地、修建村卫生室、河道加盖建村文化广场。
整改情况:一是永乐街道办事处木元村一组3户村民王纳、谢辉耀、郭燕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住宅,已依法立案查处,当事人缴纳罚款。该三户村民建房均为“一户一宅”,建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故同意保留建筑物。二是10个违建问题中,雪樱花物流园项目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市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验收并同意销号;旬河梯级电站项目于2019年5月29日通过市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验收并同意销号;8户村民(袁业会、詹光明、康锋、汪荣斌、徐堂基、王亿军、王亿峰、张立蓉)超面积建住宅问题,均已拆除超占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于2018年10月18日通过市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验收并同意销号。三是庙沟镇五一村在未取得土地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开挖山体回填河堤作移民搬迁点用地,已及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其未经批准占地修建村卫生室,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追究了相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四是组织专业队伍,逐村开展旧宅地理坐标测绘工作,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拆除。全县“十二五”与“十三五”搬迁共17523户,其中:“十三五”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8066户,根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动态调整,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剔除189户,还剩余7877户。截止5月底,我县已腾退7355户,占总任务的99.3%,增减挂钩项目腾退的同步搬迁736户。
(3)反馈问题: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仍有发生。铁厂镇姬家河村3组村民王栓办的养殖场距离河道只有5米,无证养殖畜禽,牲畜排泄物通过明渠排放到一凹坑内,无任何降解处理及外溢保护设施,存在下雨天直排河道造成污染问题(已立行立改)。米粮镇树坪村金帝养鸡场有一处400㎡场房用于堆放遗留未处理鸡粪,现场气味浓重。
整改情况:一是已责令王栓养殖场对场区堆放的牛粪进行清理和外运处理,对粪水进行清运浇灌,回填粪坑;对养殖区围挡进行拆除,并整治周边环境。二是责令金帝养鸡场1月底前已对堆放的粪便进行了清理,对堆放鸡粪的房屋和附属建筑物进行了彻底清洗消毒,消除了异味。三是对已划定的畜禽禁养区进行了逐一排查,全面核实了禁养区划定依据、范围、面积,建立了工作台账。四是取消了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和超划的禁养区,依法依规重新修定了《镇安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五是对禁养区内已关停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优先支持易地重建。加强对养殖场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与帮扶,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对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沼气工程,优先安排畜禽粪污治理项目。
(4)反馈问题: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禁而不止。青铜关镇乡中村村民郑德成、青梅村村民吴万成私设电猫在禁猎区捕杀野猪1头,群众举报后,森林公安部门于6月开展取证调查处理。大坪镇龙湾村6组张贤根等2人私自捕抓贩卖野生蛇4袋约50斤,收购人廖祖安已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处罚款5525元,野生蛇被没收放生。
整改情况:由县林业局、公安局牵头开展了全县乱捕乱猎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乱捕乱猎行为。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一起抓,“枪口”“路口”“饭口”一起管,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排查案件线索31起,立案23起,查处嫌疑人24人;其中,涉及行政案件5起5人已查结,涉及刑事案件18起19人,已审结或移送检察院14起,其余4起正在起诉和侦办之中。由市场监管局牵头,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
(5)反馈问题:农家乐规范管理还不到位。抽查城区至云盖寺镇沿线的青槐农家乐、天天福运来农家乐和吉惠农家乐等3家农家乐,除有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外,没有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仓储管理等规范性制度和操作流程,厨房内自制的白铁皮抽油烟机上面油污积垢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青槐农家乐、天天福运来农家乐和吉惠农家乐存在问题进行了现场核实,要求限期整改厨房油烟机油垢及相关环境卫生等问题,并组织“回头看”,彻底整治油污问题。二是县文旅局编制了《镇安县农家乐提升建设规划》,牵头制定了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系列制度,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家乐民宿综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文旅、资源、卫健、市监等8个部门对于农家乐民宿发展的管理责任,形成了农家乐综合管理工作机制。
(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9.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问题:中央及省委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涉及镇安的33个共性问题中,目前还有“秦岭矿产资源违规审批和违法采矿采石”“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欠账较多”“部分镇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等12个整改问题未销号;交办的36件信访件中还有“塔云山索道项目林地手续”和“余师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项目未建设到位”2件未办结。
整改情况:一是中央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涉及镇安的33个共性问题中,已完成24个,其余9个待市上统一销号。二是我县对所有采矿权进行清查,自2013年以来无新设采矿权,无违规越权审批行为。三是“余师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项目未建设到位”信访件已整改到位,市住建局已于2019年12月24日现场核查验收并下达了销号文件;“塔云山索道项目林地手续”问题,完善了超占林地面积手续,并将所有行政审批手续上报省政府,待省现场查验后销号。
10.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质量不高
反馈问题:旬河(木王一带)、乾佑河(柴坪一带)沿河两岸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等“五乱”问题整治还不彻底,缺乏有效监管,甚至在整改后还有反弹现象。陕西久盛公司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东沟矿区探矿证、排污许可证均已过期,延续或注销手续未办理,其东沟采矿区仍有4处塌陷裸露区域无绿植覆盖。全县有8处废弃矿山、采石场的裸露山体治理未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由县水利局组织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累计整治150余次,出动车辆50余台,集中力量对河道沿线河滩地、河道内违建工棚、采砂场点、废弃土石料、过堤线路等进行整治,下发河道清障通知书10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份、清理占用河道石料厂1处,关停排污点1处,清理河道内废弃土石料5处2.5万多方。二是全面取缔旬河、乾佑河砂场,对乾佑河沿岸的30家违法建筑依法强制拆除;对乾佑河及县河段6公里河道进行了全面综合整治。三是陕西久盛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列入国务院国资委挂牌督办“僵尸企业”名单,自2016年3月东沟金矿停止了一切矿山活动。卫星遥感监测指出的东沟采矿区塌陷裸露5公顷已恢复治理到位。四是全县43家矿山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修复治理设计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地质环境修复,落实复垦方案工程措施,目前,已完成木园村沟口、茨沟采石场恢复治理工作;三英石英矿、翰鼎石材已自然复绿。其余4个按整改要求每年完成2处,2022年全部完成。
11.部分项目建设单位环保责任未落实
反馈问题:部分项目建设单位重项目建设、轻环境保护,未采取环保措施,对周边环境和植被造成破坏,引发群众投诉。大坪镇红旗村3组实施的八百千伏输电线路建设项目中,占用路旁林地临时堆放砂石料400㎡,开挖山体100㎡,在大坪镇凤凰村张世华采石场上方有砍伐林木问题;冷安路省道改建施工中,占用高峰镇青山村3组建设用地临时堆放砂石料,占用河道堆放土渣砂石,影响河道畅通。高峰镇青山村5组实施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中,占用河道临时堆放砂石料;城区水源地云镇水库建设中,新开辟环库公路,对沿途山体和植被破坏严重,废渣沿河道堆放,影响下游水质。沙柴路柴坪村观音砭公路施工,长达180m山体被破坏,河道挖料堆填、混凝土就地施工污染旬河,存在安全隐患。陕西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期间,对周边山体、植被破坏严重,在1.5㎞²范围内弃渣到处堆放,专用公路竣工后破坏的裸露山体累计长度约1km左右未恢复植被,未实施治理。陕西翰鼎石业有限公司采矿对山林破坏、河道造成污染,采矿产生的次生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影响下游群众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大坪镇凤凰村张世华采石场上方有砍伐林木”等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县秦岭办转发了省市《关于规范秦岭区域项目审核流程的通知》,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镇安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法规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三是出台了《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方案》,加强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尽量减少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四是建立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县、镇、村三级网格员的力量,加大日常巡察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立运行情况
12.考核机制导向不鲜明
反馈问题: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指标没有按照部门单位承担的任务职责和区分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进行差异化设置,指标没有细化量化到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具体环境保护事项上,影响考核评价工作的操作性和精准化,考核机制还不完善。镇办党政“一把手”和部分承担环境保护责任的部门干部调整任用及评优工作中,镇办和部门还没有出现因环保鉴定“一票否决”干部任用的情况,环保鉴定发挥导向作用还不鲜明。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月已制定并下发了《镇安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镇考办发〔2020〕2号),下达的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已对各镇办和县级有关部门增设了“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和“秦岭生态气候监测气象网站建设”年度任务,2020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生态环保主要指标继续按照整改要求制定完善。二是因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还未出台,待出台后,将立即根据保护区划分情况进行分类差异化考核,现正在积极筹备中。三是2020年1月已制定并下发了《镇安县“环保鉴定”操作办法》,并严格按照操作办法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进行环保鉴定。四是在干部调整任用及评优工作中,严格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强化环保考核结果运用。
13.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落实不到位
反馈问题:2016年县委提出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以来,县审计局完成了对原县环保局、庙沟镇党委政府2个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的离任审计,2个单位正在审计中,审计监督面还比较窄。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工作进度。2019年县审计局安排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项目2个,分别是县农业农村局方震同志和大坪镇书记、镇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2个项目分别于2019年11月和12月完成,已出具审计报告。二是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针对不同的行业部门,在2020年项目计划里安排自然资源资产审计项目3个。三是不断扩大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影响力。定期向地方审计委员会汇报审计工作情况,在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用地方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地方审计机关联合出具审计报告。
14.环保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未形成
反馈问题:2014年以来,县发改局(秦岭办)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1次,联合执法检查不经常,部门多头执法,未形成工作合力,震慑作用不大。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建立了联合执法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巡查;二是镇办、村按照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内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行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三是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资源、环境、水利、林业、农业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日常巡查。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继续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整改落实落细落地。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把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
(二)坚持标本兼治,狠抓问题整改。开展“清零”行动,对正在整改的规划编制和镇村治理设施配备问题由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夯实整改责任、根据整改目标,按时限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坚持规划引领,加快规划修编。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尽快完成《镇安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及县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矿产资源开发、旅游发展等8个专项规划的编制。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划定生态红线,开展勘界定标工作。
(四)坚持源头管控,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注重源头管控,充分利用好网格化监管平台,加强日常巡查和宣传引导,对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整改、及时报告,坚决防止“五乱”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914-5322011 0914-5335060
电子邮箱:slzaxcb@163.com
中共镇安县委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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