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安县纪委镇安县监察委
关于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违纪违法问题检举举报的公告
为确保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现将受理全县各级党组织、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监督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政府工作要求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中不服从组织统一安排,擅自离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贻误工作等问题;
4.对重要疫情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6.其他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
7.咨询等其他。
二、受理方式
(一)县纪委监委
1.举报电话:0914—5326455。
2.举报网址:镇安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zhenan.qinfeng.gov.cn/index.htm)。
3.举报地址:镇安县前街108号县委8楼,县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
(二)15个镇(办)纪(工)委(监察组)举报电话
1.中共镇安县永乐街道纪工委(监察组):0914-5321279
2.中共镇安县米粮镇纪委(监察组):0914-5263301
3.中共镇安县青铜关镇纪委(监察组):0914-5768001
4.中共镇安县茅坪回族镇纪委(监察组):0914-5161001
5.中共镇安县西口回族镇纪委(监察组):0914-5166319
6.中共镇安县云盖寺镇纪委(监察组):0914-5683311
7.中共镇安县大坪镇纪委(监察组):0914-5665327
8.中共镇安县铁厂镇纪委(监察组):0914-5461308
9.中共镇安县达仁镇纪委(监察组):0914-5531344
10.中共镇安县高峰镇纪委(监察组):0914-5469018
11.中共镇安县回龙镇纪委(监察组):0914-5869324
12.中共镇安县柴坪镇纪委(监察组):0914-5572305
13.中共镇安县木王镇纪委(监察组):0914-5284396
14.中共镇安县月河镇纪委(监察组):0914-5181302
15.中共镇安县庙沟镇纪委(监察组):0914-5575000
(三)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
1.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14-5323460
2.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14-5337022
3.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14-5335329
4.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0914-5322003
5.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914-5338211
6.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0914-5325058
7.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914-5337100
8.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914-5338264
9.县纪委监委驻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914-5322185
10.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0914-5325982
中共镇安县纪委镇安县监察委
2021年12月31日
上一条:2022年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
下一条:关于受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监督举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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