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防范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插手、过问案件,干预司法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镇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不良行为的发生,严肃司法,公正办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形成党组书记亲自抓,主管领导分头抓,纪检监察干部协调督查抓、各部门负责同志的齐抓共管的责任格局,确保每位法官干警全员参与,人人知晓,牢记在心,自觉遵守。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能力,严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三个规定”,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在每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确保公正司法
第一、强化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加强教育宣传工作,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三个规定”颁布以来,通过印发“三个规定”汇编手册、内网公布学习内容、开展学习教育测试、书写学习心得等形式拓宽学习教育效果,让每位法官干警人人知晓,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谨言慎行,增强自觉执行的自觉性。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平台,加强对法官干警的纪律教育,注重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养成廉洁司法的良好品质,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第二、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在学习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基础上,签订法官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确保不发生违反“三个规定”行为,按照“三个规定”要求,凡违反规定的,做到如实记录、登记、存档,并全程留痕、永久存储、有据可查。严禁司法人员与诉讼参与人、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防止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发生,不断加强廉政建设,增强自律意识。
第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加强个案监督,防止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发生。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在干预、插手、过问审判执行案件方面的监督检查,防范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来自社会各方的监督,通过人大、政协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廉政监督员等监督载体,拓宽监督范围,突出监督重点,督促执行到位,确保“三个规定”各项措施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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