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评查+督改” 严守案件质量关
作者:刘婷来源:镇安县纪委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5-03-18 09:05

“经评查,该案定性准确,但审查报告、审理报告、处分决定文书中,引用条款不准确,有漏引或错引”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组在大坪镇评查某案件时当场指出问题。

镇安县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为契机,坚持把案件查办质效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围绕贯彻落实《商洛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制定了《2024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明确评查内容、范围、形式和标准,并由案件审理室牵头,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案件评查小组,以“评查+督改”的方式,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重点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定性处理、处分执行等方面开展案件质量“大体检”,制发督促整改“质检单”,做到以查促改、以改促治,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不是简单的一评了之,充分运用案件评查结果推动以评促改,实现案件质量提升才是关键。”镇安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张涛介绍。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扎实做好案件评查“后半篇文章”,做到评查、督改一体推进,案件审理室对评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整理汇总,形成反馈问题清单,督促办案部门对可以立即纠正的如签字不规范、处分决定未宣布送达等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因客观条件所限暂时无法纠正的问题在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做到边评查、边整改、边提升,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长效作用。2024年以来,共评查案件150余件,整改各类问题15条。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针对评查发现的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不断优化完善学习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学、考、比、评”提升履职能力活动,开展导师“1+1”传帮带青蓝结对培养活动,强化跟班交流、以案代训、实战模拟等举措,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办案人员的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将继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执纪执法水平。”镇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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