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安县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效抓手,通过明责、知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六责联动”措施,保证了主体责任夯得牢、抓得实、有效果。
该县牢牢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积极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闭环,促进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一是知责明责统筹兼顾,构建责任覆盖体系。县委制定《镇安县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施细则》,明确了县委、县委书记、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纪委“四个层面”的监督责任清单;年初县委制定《镇安县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县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扎实安排;组织8名科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述责述廉。二是履责督责有效衔接,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县委主动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今年以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次,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县委书记先后8次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作出批示,2次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为38名县级领导、4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配备了全面从严治党《纪实手册》,先后4次就做好履责纪实进行安排,并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规范履责。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4次,督办解决问题12个。三是考责问责协同发力,完善责任保障制度。县委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党组织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对全县81个党组织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开展检查考核,考核出优秀单位26个。实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季度擂台赛”活动,第一、第二季度先后8个单位因作风问题被大会通报,并在年度考核扣减一定分值。县纪委监委对2个部门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进行集中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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