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提醒,通过这次谈话,让我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问题,我将严格按政策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再发生类似的问题。”近期,一位因履行工作职责不到位而接受镇安县纪委监委诫勉谈话的公职人员诚恳地说道。
这是镇安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治未病”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委聚焦关键环节,延伸监督触角,着力从信访举报、专项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紧盯节假日、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聚焦民生和乡村振兴领域、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关键领域,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采取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沟通的形式,对相关党员干部进行谈心谈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截止10月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1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10人次,占比51.89%。
为深化“第一种形态”教育成效,该县纪委监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谈话对象的工作经历、家庭情况、性格特点等,量身定制“谈话套餐”,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侧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确保谈话提醒谈到“点上”戳到“痛处”。
为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一谈了之”的现象,该县纪委通过跟踪督办、跟踪问效、随机抽查等方式对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置的当事人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确保整改落实不走样,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标本兼治,做好监督执纪的“后半篇文章”。通过拍摄警示教育微视频(微电影)、发放警示教育读本、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刻剖析涉案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思想根源,以案明纪、以案为鉴,筑牢党员干部思想堤坝。聚焦完善制度机制,深挖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等漏洞,综合运用纪检监察建议、提醒函等形式,督促案发单位加强“病灶”治理,扎牢制度笼子,力求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健全一套制度”的目的。
“我们将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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