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镇安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积极担当作为,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让人民群众喝上“明白水”“幸福水”。
动员部署行动“快”。省市纪委专项治理部署会召开后,该县及时动员部署,印发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治理时间、治理重点、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并第一时间成立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管水、谁负责”的原则,各成员单位协调指导并抓好落实,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自查自纠措施“实”。聚焦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相关单位、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排问题要做到全面、全员、彻底,不留盲区死角,要找准、找细、找实涉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措施,跟踪整改效果,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对主动交代问题的,可从宽从轻或免于处理;对经查处发现的,从严从重处罚。
畅通渠道氛围“浓”。通过开设网络举报窗口、公开举报电话、深入走访基层一线等形式,积极拓展涉水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查处力度,建立问题线索台账,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与职能部门、审计部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受理的涉水领域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大筛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能力。
监督检查纪律“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监督职能,利用“1355”室组协同联动的监督机制,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推动责任任务落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各阶段任务特点和工作实际,通过实地督导、会议调度等方式,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反映集中的部门、镇(办)、企业进行督导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强化压力传导,推动专项治理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同时,加大案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选取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上一条:镇安:召开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会
下一条:镇安:召开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