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纪委监委召开三季度案件交账会暨业务规范化培训会
作者:刘婷 邹尧来源:镇安县纪委监委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10-15 09:55

10月13至14日,镇安县召开三季度案件交账会暨业务规范化培训会,分析研究全县案件查办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规范化培训。为针对性的分析形势规范业务,会议按照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办)纪(工)委(派出监察组)分两个层次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明道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落实“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查办案件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责主业,是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督检查审查调查有力武器。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必须进一步立足岗位目标职责,研判工作形势,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要求,要全面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陕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抓好近期省市关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三化”建设三个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把握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要求和科学方法,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关键少数,突出监督重点,围绕中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和全县重点工作开展,用好《纪律处分条例》《政务处分法》《监察法》三个支撑和《规则》《规定》两把尺子,把每一案办成铁案。二要努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在一线磨练自己,熟练业务,在实践中丰富完善自己。三要加强日常监督。按照省市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要求,根据监督工作方式和范围,坚决客服松劲厌战、畏首畏尾心理,以专业化、规范化的追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主动监督。

会议强调,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和纪检监察业务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正确把握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坚持目标不动摇,把问题变成今后工作的指导,在严格执行使用业务规范化文本和程序的基础上,加强沟通,把握时间节点,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奋力前行。

会上,县纪委监委通报了1-9月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镇(办)纪(工)委(派出监察组)案件查办情况,部分镇纪委作了表态发言。会议印发《镇安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呈批文书模板》《镇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格式》《镇安县镇办纪委(派出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常用文书格式》和《镇安县纪委监委谈话函询办法(试行)》《镇安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指引(暂行)》《镇安县镇办纪委(派出监察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流程指引(暂行)》,并作详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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