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十八届镇安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等4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6月20日。
二、巡察对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
三、巡察内容
本次巡察“回头看”将紧扣“三个聚焦”和“一个加强”开展巡察监督,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加强对上次巡察及中省市巡视巡察、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镇安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举报和反映。特别是在巡视巡察整改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边改边犯等问题。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四、巡察方式方法
巡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举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深入了解、抽查核实等方式进行。巡察期间,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业务问题、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五、受理信访举报方式
为方便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县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进行监督。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长:毛浓林副组长:李建博
巡察对象:县供销合作社党组
办公地点: 县委巡察办三楼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意见箱地址:县供销合作社门口、县委巡察办门口、县政府门口
举报电话:1559627159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zaxcz1@163.com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长:刘锋副组长:胡祥云
巡察对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办公地点:县委巡察办一楼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意见箱地址:县人民检察院门口、县委巡察办门口、县政府门口
举报电话:15596273205(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zaxcz2@163.com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长:吴相博副组长:刘华武朱环环
巡察对象: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办公地点:县委巡察办一楼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意见箱地址: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门口、县委巡察办门口、县政府门口
举报电话:15596275127(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zaxcz3@163.com
县委第四巡察组:
组长:项力韬副组长:郭晨
巡察对象: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办公地点:县河人力资源市场五楼县医疗保障局503、519室
意见箱地址:县河人力资源市场门口、县委巡察办门口、县政府门口
举报电话:1559627572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电子邮箱:zaxcz4@163.com
县委巡察办:
办公地点:镇安县岭南路156号
监督电话:0914-5338096
电子邮箱:slzaxcb@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镇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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