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镇安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挺纪在前,严肃问责,重点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今年以来,核查问题线索9起,已办结回复5起,4起正在办理之中;会同组织部门、政法机关研判涉黑涉恶案件42件77人,排查出涉案党员干部2名。
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各种媒介向群众公布举报方式,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平台,畅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同时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对以往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收集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
加强沟通,形成联动合力。建立了《镇安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试行)》《镇安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加强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移送问题线索。对移送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定期销号处置。
聚焦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三项重点,每月梳理排查上报问题线索,快查快处,严肃问责。特别是是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加强督导,严肃责任落实。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夯实四级抓落实责任,县纪委监委委机关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班子成员分片包抓、督促检查;相关室部开展线索排查、审查调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延伸属地管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畅通渠道,拓宽线索来源。通过各种媒介向群众公布举报方式,建立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等平台,畅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渠道。同时从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对以往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社会监督等方式收集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问题线索。
加强沟通,形成联动合力。建立了《镇安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及结果反馈工作办法(试行)》《镇安县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判工作制度》等5项制度,加强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定期移送问题线索。对移送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定期销号处置。
聚焦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三项重点,每月梳理排查上报问题线索,快查快处,严肃问责。特别是是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
加强督导,严肃责任落实。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夯实四级抓落实责任,县纪委监委委机关班子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班子成员分片包抓、督促检查;相关室部开展线索排查、审查调查;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延伸属地管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上一条:商洛市镇安县医院药械办(设备科)主任 林祥吉接受监察调查
下一条:镇安:专项整治“八个了之”力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