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永乐街道北城社区主任吴兴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镇安纪委  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7-12-25 14:34
    目前,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纪工委对北城社区主任吴兴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审查,吴兴有存在以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5年5月,吴兴有在任社区主任期间,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违规安排北城社区公款购买2条香烟支出420元,用于公务接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费用已追缴。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永乐街道纪工委会议2017年2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吴兴有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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