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作者:镇安县纪委  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1-09 10:53
    近日,镇安县纪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米粮镇莲池村党支部书记李荣金、村委会主任刘德懿违法开山取石、破坏生态环境被追责问题。2016年11月,李荣金、刘德懿分别在该村一组油房峡、二组白龙洞开山取石,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口镇宝石村党支部书记刘永汉、村委会主任熊英宽森林防火履职监管不力被追责问题。2017年3月3日,该村四组群众熊某,在烧荒草时引发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2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元。刘永汉、熊英宽因森林防火履职监管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永乐街道办北城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张志翔污染环境被追责问题。2016年12月,张志翔在从事养猪及豆制品生产中,未按规定采取污水净化措施,将猪粪便、生产污水、生活垃圾直排至大西沟河道,导致环境污染,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铜关镇旬河村村委会主任李青剑履行“河长”职责不力被追责问题。2017年5月,该村河道挖沙情况严重,形成安全隐患,导致生态环境破坏,造成不良影响。李青剑作为村委会主任、村级“河长”,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县纪委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上来,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三个助力”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下硬茬、不松劲,着重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规、失职失责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

上一条:镇安县通报3起市场秩序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条:镇安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