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出台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
作者:王康伟来源:镇安县纪委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7-18 17:15

为全面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督促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强化对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以及监察对象的监督,近日,镇安县纪委监委出台《镇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为派驻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正确履职尽责提供制度保障。

该《办法》明确派驻机构围绕“六项纪律”情况,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廉洁自律情况,落实党务、政务公开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9个方面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使监督的内容更具体更精准。

《办法》规定,派驻机构通过召开、参加或列席会议,通报重要情况,作出廉政意见回复,开展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治理),建立廉政档案,查阅、复制台账资料,廉政谈话,推动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报告日常监督工作重要情况,开展“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接受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对综合监督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之有效的监督检查,为派驻机构日常监督提供了有效抓手。

《办法》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党员干部要支持派驻机构抓好日常监督工作,对不配合日常监督工作,对反馈问题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党员领导干部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求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拒不履行监督职责的,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的,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出台《镇安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工作办法》,是为了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有效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有利于促进日常监督工作精准化具体化常态化。”镇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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