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22项硬措施剑指工程和矿产领域突出问题
作者:刘婷来源: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5-12 10:39

近日,镇安县委政府制定印发了《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县纪委监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在全县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两个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集中两年时间,聚焦10个重点精准发力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期两年,2020年全面推开并取得进展,2021年巩固深化整治成果。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7名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对象着重以党政机关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民团体或事业单位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干部为主。在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重点包括: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实施、插手干预物资采购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和其他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在矿产开发领域整治重点包括:插手干预矿业权审批和出让、插手干预国有矿业权管理和转让问题、插手干预矿产开发经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本人及其家属或以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矿产开发谋取利益等和其他违规插手干预矿产开发的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问题。

细化22项措施,协调20个部门合力推进

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会同发改、住建、审计、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20个职能部门,联动各级党委(党组),明确4大方面任务,细化22个具体措施,并逐一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4条措施:专题学习,开展自查,公开承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严肃查处4条措施:加强线索排查,强化线索移交,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肃查办典型案件。完善制度规范运行8条措施: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和决策标制度,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推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对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完善矿产开发领域审批、管理制度,完善矿业产权交易制度,修订完善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制度,建立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统筹联动提升监管效能6条措施:加强职能监管,强化矿产开发日常监管,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建立行贿人数据库,提供查询行贿人黑名单服务,切实纠正问题。

坚持收送一起查,斩断利益输送链条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紧盯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的高风险点位,严查一批典型案件,特别是对十九大以来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翻查起底。县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发现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四个监督”全面覆盖、协同发力主动发现问题。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定期梳理排査,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加强“以案促改”,坚决遏制腐败易发多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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